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聚焦创新驱动引领发展打造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安徽省聚焦创新驱动引领发展
打造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省政府决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以下简称“科创板”),助推我省更多科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全力支持科创企业加快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孵化培育,畅通科创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助力科创企业上市挂牌,增强创新资本形成能力,打造促进创新发展、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为全面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创新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等产业领域,突出研发费用投入(R&D)、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实力等“硬科技”指标,推动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企业”挂牌。
(二)坚持对标培育孵化。推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发展水平,支持达标挂牌企业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形成安徽科创企业上市可持续梯次推进工作格局。
(三)坚持稳步有序推进。坚持提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数量和质量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密切政银企等多方协作,强化省市县上下联动。
(四)坚持有效防控风险。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依法合规运营,促进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健康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目标
加快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推动符合其定位的科创企业挂牌。力争2019年新增挂牌科创企业2000家,其中股份制科创企业150家;力争2020年新增挂牌科创企业1000家,其中股份制科创企业150家。合肥、芜湖、蚌埠在推动科创企业挂牌“数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上起到牵头表率作用。
四、重点任务
(一)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整合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已有相关板块,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突出服务科创企业发展定位,构建基础层、培育层、精选层等分层挂牌机制;制定实施与上交所科创板相对应的挂牌条件、审核标准、交易制度、中介服务、信息披露等市场运营规则。
(二)组织科创企业挂牌。组织开展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市场推广,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科创企业到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加快推进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启动运行首批挂牌企业遴选工作。
(三)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原则,从高新技术企业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专精特新企业库和其他企业中,遴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增长主要依靠技术驱动、商业模式成熟、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稳定的科创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后备资源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推进科创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入库科创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已挂牌非股份制科创企业加快改制步伐,建立满足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需求的企业组织形式。
(五)完善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深化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联结和导入各类金融资源,综合运用投、贷、债、租、证等多种方式,支持挂牌科创企业加快发展。华安证券、国元证券要为科创企业挂牌、股改、转板上市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省股权服务集团增资扩股并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子公司。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交换机制。
(六)推进路演中心建设。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围绕科创板挂牌企业股权、债权融资需求,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路演机制,搭建科创企业与各类金融和资本多层次、全方面对接平台。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路演中心建设给予支持。
(七)深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将支持我省科创企业上市作为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争取沪深证券交易所在我省设立常态化办事机构,定期安排专家组来我省走访调研,指导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建设,加强科创企业上市辅导,为科创企业上市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筹备开板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
1.研究制定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业务规则和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备案审批手续(2019年4月底前)。
2.改造升级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企业托管挂牌信息系统,完善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启动运行各项基础设施(2019年4月底前)。
3.组织开展业务推广,加强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宣传推介和业务培训(2019年2月至4月)。
4.组织开展后备企业摸排,储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首批挂牌企业后备资源(2019年1月至4月)。
5.举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及首批企业挂牌仪式(2019年4月)。
(二)第二阶段:常态化工作阶段(2019年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后)。
常态化组织开展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活动,不断丰富科创企业挂牌后备资源库;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实施层级调整;建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内部转板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板块挂牌企业向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转板;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达到上市标准挂牌企业,及时到上交所科创板或其他公开市场上市挂牌。
六、政策保障
(一)强化财政支持。省财政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完成改制并挂牌的再奖补10万元,鼓励市、县配套制定奖补政策。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省财政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70万元;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加成本的,由同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大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首贷、借贷、续贷支持力度。对科创板企业挂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降低收费标准。
(二)加大股权投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股权投资,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鼓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
(三)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省、市、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范围,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2%。推动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支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年度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在保余额不低于全部在保余额的50%,力争达到70%。
(四)推广国家创新改革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省级风险投资基金及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于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的投资失败容忍度分别按照50%、30%、40%执行。允许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将投资挂牌企业所获得超额收益的10%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允许种子期、初创期挂牌科创企业的创业创新团队根据约定,按照股权投资基金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权。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建设联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设立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建设。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
(二)分解目标任务。根据各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源禀赋,按年度细化分解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预期目标。各市要对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统筹推进,确保全省预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考核调度。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股改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发展工作纳入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对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评价,纳入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对相关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年度考核评价。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调研和协调指导。
(四)加强宣传培训。鼓励各地将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业务知识和支持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依托省“四送一服”工作平台,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股改、挂牌、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科创企业利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加快发展。
附件1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
预期目标任务(2019—2020年)
单位:家
地 区 |
2019年预期目标 |
2020年预期目标 |
新增挂牌
企业 |
新增股份制
挂牌企业 |
新增挂牌
企业 |
新增股份制
挂牌企业 |
合肥市 |
500 |
53 |
250 |
53 |
淮北市 |
40 |
3 |
20 |
3 |
亳州市 |
50 |
4 |
25 |
4 |
宿州市 |
60 |
4 |
30 |
4 |
蚌埠市 |
250 |
7 |
125 |
7 |
阜阳市 |
90 |
6 |
45 |
6 |
淮南市 |
45 |
3 |
23 |
3 |
六安市 |
65 |
5 |
32 |
5 |
滁州市 |
125 |
9 |
63 |
9 |
马鞍山市 |
150 |
12 |
75 |
12 |
芜湖市 |
250 |
18 |
125 |
18 |
宣城市 |
105 |
7 |
52 |
7 |
铜陵市 |
70 |
5 |
35 |
5 |
池州市 |
50 |
3 |
25 |
3 |
安庆市 |
100 |
7 |
50 |
7 |
黄山市 |
50 |
4 |
25 |
4 |
全省合计 |
2000 |
150 |
1000 |
150 |
备注:1.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预期目标依据各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扣除已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和占全省比重测算;
2.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预期目标为新增挂牌企业,不包含原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和其他板块后续转板科创板挂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