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3/30 11:16:10
发布人: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 赵弘
省税务局
(2020年3月13日)
3月13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服务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网络发布),请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赵弘回答网民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税费政策问题。
主持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我省也配套出台了相关税费政策服务措施,请问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哪些方面来发挥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
赵弘: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六税两费”十二项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以及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三批税费优惠政策。省税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推出了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服务措施清单(共67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按需调整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支持疫情防控的有关捐赠扩大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免征相关税费。同时,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65项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在两次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基础上,再次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同时,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上下游企业对接产销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3月1日至5月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可依法申请停业或调整定额,减免相关税费。
主持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这次疫情受影响比较大的群体,请问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赵弘: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们着重从三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税费上减免。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很多。如,可继续享受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也可享受针对疫情防控的政策。前不久又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3%减按1%征收率征收。这里说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这在现有增值税的纳税人里占80%以上。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政策。
二是服务上便利。继续落实好前期推行的“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等办税缴费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速增效。在网站专门设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专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和引导员。
三是融资上助力。将“税融通”贷款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很大一批小微企业因此受益。同时,完善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功能,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款“网上一站式”办理。
主持人: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资金压力大,这些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税务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服务措施?
赵弘: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为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程线上办理。全面推行延期缴纳税款“线上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线上出件”的办理方式,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并能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和相关涉税文书。
二是“承诺制”容缺受理。纳税人申请时,如附报资料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实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经纳税人作出资料补正承诺后,按正常程序办理,附报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补充报送。
三是压缩办理时限。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对工作机制流程进行优化,优先完成中小微企业审批,疫情期间一律取消实地核查。采取专人专职联动审核方式,边受理、边审核、边办结,单户平均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主持人: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我省也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措施,请问税务部门作为社保费征收的具体负责部门,如何推动这些政策落实落地?
赵弘:政策出台后,我们一方面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一方面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到减免政策。
一是完善申报缴费系统。进一步完善电子税务局、缴费客户端等网上申报缴费系统的相关功能,简化前端操作,推行免填单、非接触式申报缴费服务,方便企业办理。
二是加快已征费款退抵。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对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税务部门及时将企业的缴费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直接退到企业账户并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
三是优化费款缓缴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在今年内可申请缓缴,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简便易行好操作的原则,优化流程、简化环节,从快办理,并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主持人:企业复工复产后,办税需求进一步增加,请问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既安全又便捷?
赵弘:近期,我们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开展了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4类24项75条便民服务举措。其中,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安全便捷地办税缴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实现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扩大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从2019年的50%提升到2020年的70%。
二是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三是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等等。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和服务的具体措施也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通过访问安徽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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